| 主題:【公告】107年~109年志工團體意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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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07008),並業已簽屬契約在案。該契約自107年11月6日起至109年11月5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
(二)107年度決標廠商分為3組:
1.特定傷害保險(一、二、三類):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聯絡人鄭志毅先生,電話(02)24224191,相關資訊可至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59查詢。
2.特定傷害保險(四、五、六類):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由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聯絡人林憲毅先生,電話(02)2381-2727分機8585。
3.普通傷害保險:全日24小時,由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聯絡人張力中先生,電話2772-5678分機2265。
(三)民間單位可憑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同意志願服務運用備案之公文逕向「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投保志工須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
各項次金額及承作廠商:http://social.klcg.gov.tw/social_srv/info_view.php?Kid=11&Mid=10&Sid=63&Tid=&sid=3110&serno=20190114092401&page_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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