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 登入 會員
志工註冊 單位註冊
基隆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臉書粉絲頁108年基隆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招募志工
雨港志工 最新及活動訊息 志工媒合 文章分享 志工法規 志工文章 課程訊息 志工福利 線上表單 電子報 活動剪影 好站連結
 
志工服務法規
目前位置:首頁 > 志工服務法規
本頁瀏覽人數:1659
主題:基隆市社會福利暨綜合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主辦理志工訓練推動辦法(線上課程版)
一、推動目的:
為鼓勵本市之社會福利暨綜合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善用免費之線上影音教育資源,自主辦理志工基礎、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以符應志願服務法第9條之條文內容,協助志工能以更便利之方式完成必備之教育訓練,領取個人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適用對象:
基隆市已備案完成之社會福利暨綜合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三、訓練類別:
(一)志工基礎訓練
(二)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

四、授課方式:
由單位統一以播放由衛生福利部製作,置放於「台北e大」平台之志工基礎訓練(高齡志工版)-6小時,或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高齡志工版)-6小時,予參訓之志工觀看,每部課程影片皆須完整播畢方可。

五、執行方式:
(一)由運用單位擬具志工訓練課程辦理計畫(參照附件一),准予核備公文(參照附件二),寄至基隆市社會行政科進行核備。
(二)經核備通過後,運用單位即可照計畫內容辦理該教育訓練,辦理期間並由主管機關派員至活動現場進行督導與查核。
(三)結訓後,運用單位得製發結業證書予確實完訓之學員,結業證書之格式請參照附件三。
(四)辦理完成後,單位須檢附成果報告表(參照附件四),課程簽到表(參照附件五),並以公函(參照附件六)寄至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進行結案報備。

六、台北e大操作使用方法:
(一)單位須先註冊為臨時會員,但臨時會員資格僅一個月,到期後帳號自動刪除,請務必於註冊後該月內完成計畫。若時效已過,須由單位另名人員代表申請另一臨時帳號。
台北e大註冊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home/sign_introduce
(二)註冊完成後,即可搜尋台北e大內之志工基礎訓練(高齡志工版)或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高齡志工版),點入後即可播放課程影片。
志工基礎訓練:https://bit.ly/2Wqm3VU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https://bit.ly/2WqFBcI

七、諮詢協助:
對本辦法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之處,請與基隆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聯繫,電話:(02)2432-1011,信箱:klcvsc@gmail.com。

八、其他事項:
本辦法如有未臻之處,本類別之目的事業主管單位將可適時酌予修正,並再行公告、施行。

★【基隆市社會福利暨綜合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主辦理志工訓練推動辦法(含附檔)】下載網址:https://reurl.cc/oDDQO3
檔案下載:
回上頁
kl.cvsa@msa.hinet.net 基隆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臉書
今日瀏覽   本月瀏覽
155   55645
今年瀏覽   瀏覽總數
19471   611514